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緊壓白茶的定義、分類與實物標準樣、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白茶為原料,經整理、拼配、蒸壓定型、干燥等工序制成的產品。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GB 77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GB/T 8302 茶 取樣
GB/T 8303 茶 磨碎試樣的制備及其干物質含量測定
GB/T 8304 茶 水分測定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測定
GB/T 8306 茶 總灰分測定
GB/T 9833.1-2013 緊壓茶 第1部分:花磚茶
GB/T 23776 茶葉感官審評方法
GB/T 30375 茶葉貯存
GH/T 1070 茶葉包裝通則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5]第75號令)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緊壓白茶 compressed white tea
以白茶(白毫銀針、白牡丹、貢眉、壽眉)為原料,經整理、拼配、蒸壓定型、干燥等工序制成的產品。
4 分類與實物標準樣
4.1 緊壓白茶根據原料要求的不同,分為緊壓白毫銀針、緊壓白牡丹、緊壓貢眉和緊壓壽眉四種產品。
4.2 每種產品均不分等級,實物標準樣為每種產品品質的最低界限,每五年更換一次。
5 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具有正常的色、香、味,無異味、無異嗅、無霉變、無劣變。
5.1.2 不含有非茶類物質,不著色、無任何添加劑。
5.2 感官品質
感官品質應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緊壓白茶感官品質要求
產品 | 外形 | 內質 | |||
香氣 | 滋味 | 湯色 | 葉底 | ||
緊壓白毫銀針 | 外形端正勻稱、松緊適度,表面平整、無脫層、不灑面;色澤灰白,顯毫 | 清純、毫香顯 | 濃醇、毫味顯 | 杏黃明亮 | 肥厚軟嫩 |
緊壓白牡丹 | 外形端正勻稱、松緊適度,表面較平整、無脫層、不灑面;色澤灰綠或灰黃,帶毫 | 濃純、有毫香 | 醇厚、有毫味 | 橙黃明亮 | 軟嫩 |
緊壓貢眉 | 外形端正勻稱、松緊適度,表面較平整;色澤灰黃夾紅 | 濃純 | 濃厚 | 深黃或微紅 | 軟尚嫩、帶紅張 |
緊壓壽眉 | 外形端正勻稱、松緊適度,表面較平整;色澤灰褐 | 濃、稍粗 | 厚、稍粗 | 深黃或泛紅 | 略粗、有破張、帶泛紅葉 |
5.3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理化指標
項目 | 緊壓白毫銀針 | 緊壓白牡丹 | 緊壓貢眉 | 緊壓壽眉 |
水分(質量分數)/% | ≤8.5 | |||
總灰分(質量分數)/% | ≤6.5 | ≤7.0 | ||
茶梗(質量分數)/% | 不得檢出 | ≤2.0 | ≤4.0 | |
水浸出物(質量分數)/% | ≥36.0 | ≥34.0 | ≥32.0 | |
注:茶梗指木質化的茶樹麻梗、紅梗、白梗,不包括節間嫩莖。 |
5.4 衛生指標
5.4.1 污染物限量應符合GB 2762的規定。
5.4.2 農藥殘留限量應符合GB 2763的規定。
5.5 凈含量
應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
6 試驗方法
6.1 感官品質
感官品質檢驗按GB/T 23776的規定執行。
6.2 理化指標
6.2.1 試樣的制備按GB/T 8303的規定執行。
6.2.2 水分檢驗按GB/T 8304的規定執行。
6.2.3 總灰分檢驗按GB/T 8306的規定執行。
6.2.4 茶梗檢驗按GB/T 9833.1-2013附錄A的規定執行。
6.2.5 水浸出物檢驗按GB/T 8305的規定執行。
6.3 衛生指標
6.3.1 污染物限量檢驗按GB 2762的規定執行。
6.3.2 農藥殘留量檢驗按GB 2763的規定執行。
6.4 凈含量
凈含量檢驗按JJF 1070的規定執行。
7 檢驗規則
7.1 取樣
7.1.1 取樣以“批”為單位,同一批投料生產、同一班次加工過程中形成的獨立數量的產品為一個批次,同批產品的品質和規格一致。
7.1.2 取樣按GB/T 8302的規定執行。
7.2 檢驗
7.2.1 出廠檢驗
每批產品均應做到出廠檢驗,經檢驗合格簽發合格證后,方可出廠。出廠檢驗項目為感官品質、水分、茶梗和凈含量。
7.2.2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項目為第5章要求中的全部項目,檢驗周期每年一次。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如原料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時;
b)出廠檢驗結果與上一次型式檢驗結果有較大出入時;
c)國家法定質量監督機構提出型式檢驗要求時。
型式檢驗時,應按第5章要求全部進行檢驗。
7.3 判定規則
按第5章要求的項目,任一項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均判為不合格產品。
7.4 復檢
對檢驗結果有爭議時,應對留存樣或在同批產品中重新按GB/T 8302規定加倍取樣進行不合格項目的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
8 標簽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8.1 標簽標志
產品的標簽應符合GB 7718的規定,包裝貯運圖示標志應符合GB/T 191的規定。
8.2 包裝
應符合GH/T 1070的規定。
8.3 運輸
運輸工具應清潔、干燥、無異味、無污染。運輸時應有防雨、防潮、防曝曬措施。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裝、混運。
8.4 貯存
應符合GB/T 30375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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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地址:《GB/T 31751-2015 緊壓白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