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GB/T 31740的本部分規定了固態速溶茶的產品分類及定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部分適用于以茶葉或茶鮮葉為原料,經水提(或采用茶鮮葉榨汁)、過濾、濃縮、干燥制成的,可在生產過程中加入食品添加劑、食品加工助劑以及適量食品輔料(如麥芽糊精)的固態速溶綠茶和固態速溶紅茶產品。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GB 276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77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GB/T 18798.1 固態速溶茶 第1部分:取樣
GB/T 18798.2 固態速溶茶第2部分:總灰分測定
GB/T 18798.3 固態速溶茶 第3部分:水分測定
GB/T 20884 麥芽糊精
GB/T 21727 固態速溶茶 兒茶素類含量的檢測方法
GB/T 30483 茶葉中茶黃素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5]第75號令)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修改《食品標識管理規定》的決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9〕第123號令)
ISO 10727:2002 茶與固態速溶茶 咖啡堿含量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Tea and instant tea insolid form-Determination of caffeine content-Method usinghigh-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ISO 14502-1:2005 紅茶和綠茶特征性物質測定 第1部分:茶葉中茶多酚總量 福林酚試劑比色法(Determination of substances characteristic of green and black tea-Part 1:Content of total poly-phenols in tea-Colorimetric method using Folin-Ciocalteu reagent)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熱溶型固態速溶茶 hot water soluble instant tea
在85℃±5℃純凈水中能溶解,經攪拌無肉眼可見懸浮物、沉淀物的固態速溶茶。
3.2
冷溶型固態速溶茶 cold water soluble instant tea
在25℃士1℃純凈水中能溶解,經攪拌無肉眼可見懸浮物、沉淀物的固態速溶茶。
4 產品分類
4.1 按照所選用的原料茶品種和產品特征,分為固態速溶綠茶、固態速溶紅茶。
4.2 按照溶解溫度分為冷溶型固態速溶茶和熱溶型固態速溶茶。
5 要求
5.1 原輔材料要求
5.1.1 茶葉原料(含茶鮮葉)應品質正常,無異味,無霉變,不著色,不含非茶類物質,衛生指標應符合GB 2762、GB 2763的規定。
5.1.2 生產用水應符合GB 5749的規定。
5.1.3 麥芽糊精應符合GB/T 20884的規定。
5.1.4 食品添加劑和食品加工助劑應符合GB 2760的規定。
5.2 感官要求
具有該產品應有的特征外形、色澤、香氣和滋味,無結塊、無酸敗及無其他異常。
5.3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理化指標
項 目 | 指標 | ||
固態速溶綠茶 | 固態速溶紅茶 | ||
茶多酚(質量分數)/% ≥ | 20 | 15 | |
兒茶素類(質量分數)/% ≥ | 10 | - | |
茶黃素(質量分數)/% ≥ | 熱溶型 | - | 0.3 |
冷溶型 | - | - | |
咖啡堿(質量分數)/% ≤ | 15 | ||
水分(質量分數)/% ≤ | 6.0 | ||
總灰分(質量分數)/% ≤ | 熱溶型 | 15 | 20 |
冷溶型 | 20 | 35 |
5.4 凈含量
應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
6 試驗方法
6.1 感官指標
取被測樣品4g(精確至0.01g),均勻攤放在潔凈的培養皿(直徑10cm)中,并將培養皿置于定性濾紙(直徑15cm)上,在自然光線下觀察其色澤和外觀形狀。稱取樣品0.50g,置于250mL燒杯或透明玻璃杯中,用水溫為85℃±5℃的純凈水150mL沖泡(其中冷溶型固態速溶茶在25℃±1℃純凈水中溶解)后,感官評定氣味、滋味和湯色,并觀察組織狀態和雜質。
6.2 理化指標
6.2.1 茶多酚
按ISO 14502-1:2005規定的方法檢驗。
6.2.2 咖啡堿
按ISO 10727:2002規定的方法檢驗。
6.2.3 兒茶素類
按GB/T 21727規定的方法檢驗。
6.2.4 茶黃素
按GB/T 30483規定的方法檢驗。
6.2.5 水分
按GB/T 18798.3規定的方法檢驗。
6.2.6 總灰分
按GB/T 18798.2規定的方法檢驗。
7 檢驗規則
7.1 檢驗批次
7.1.1 取樣以“批”為單位,由生產企業的質量管理部門按照其相應的規則確定產品組批,同批產品的品質和規格一致。
7.1.2 取樣按GB/T 18798.1的規定執行。
7.2 出廠檢驗
每批產品出廠時,應做出廠檢驗,經檢驗合格簽發合格證后,方可出廠。出廠檢驗項目為感官品質、水分、總灰分、茶多酚、咖啡堿、兒茶素類、茶黃素。
7.3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為第5章(5.1除外)規定的所有項目。型式檢驗每年1次,或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進行檢驗:
a)原料、工藝發生較大變化時;
b)停產后重新恢復生產時;
c)出廠檢驗結果與前一批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
d)國家法定質量監督機構提出型式檢驗要求時。
7.4 判定規則
按第5章要求的項目(5.1除外),任一項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均判為不合格產品。
7.5 復驗
除微生物指標外,其他檢驗項目結果有爭議時,可以在同批產品中加倍抽取樣品對不合格項目進行復驗,以復驗結果為準;微生物指標不合格時,判定該批產品為不合格產品,不得復驗。
8 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和貯存
8.1 標志標簽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應符合GB/T191的規定,產品標簽應符合GB7718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修改<食品標識管理規定>的決定》的規定。
8.2 包裝
包裝容器應清潔、干燥、不透光、無異味、無毒,不影響固態速溶茶品質。
8.3 運輸
運輸工具應清潔、干燥、無異味、無污染。運輸時應有防雨、防潮、防暴曬措施,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裝、混運。
8.4 貯存
產品應在包裝狀態下貯存于低溫、清潔、干燥、無異氣味的專用倉庫中,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易污染的物品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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