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消防設計要求如下:
一、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消防設計一般規定
1. 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應根據機房的等級設置相應的滅火系統,并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45和《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370,以及《GB 50174-2008 電子信息系統機房設計規范》附錄A的要求執行。
2. A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主機房應設置潔凈氣體滅火系統。B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主機房,以及A級和B級機房中的變配電、不間斷電源系統和電池室,宜設置潔凈氣體滅火系統,也可設置高壓細水霧滅火系統。
3. C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以及《GB 50174-2008 電子信息系統機房設計規范》第2條和第3條中規定區域以外的其他區域,可設置高壓細水霧滅火系統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宜采用預作用系統。
4. 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 50116的有關規定。
二、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消防設施設計要求
1. 采用管網式潔凈氣體滅火系統或高壓細水霧滅火系統的主機房,應同時設置兩種火災探測器,且火災報警系統應與滅火系統聯動。
2. 滅火系統控制器應在滅火設備動作之前,聯動控制關閉機房內的風門、風閥,并應停止空調機和排風機、切斷非消防電源等。
3. 機房內應設置警笛,機房門口上方應設置滅火顯示燈。
滅火系統的控制箱(柜)應設置在機房外便于操作的地方,且應有防止誤操作的保護裝置。
4. 氣體滅火系統的滅火劑及設施應采用經消防檢測部門檢測合格的產品。
5.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噴水強度、作用面積等設計參數,應按現行國家標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084的有關規定執行。
6. 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內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應設置單獨的報警閥組。
7. 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內,手提滅火器的設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 50140的有關規定。滅火劑不應對電子信息設備造成污漬損害。
三、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安全措施
1. 凡設置潔凈氣體滅火系統的主機房,應配置專用空氣呼吸器或氧氣呼吸器。
2. 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應采取防鼠害和防蟲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