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實驗室消防設計要求如下:
1. 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耐火等級不宜低于二級。
2. 三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耐火等級應為一級。
3. 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應為獨立防火分區。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髓室共用一個防火分區時,其耐火等級應為一級。
4. 生物安全實驗室的所有疏散出口都應有消防疏散指示標志和消防應急照明措施。
5. 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吊頂材料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不應低于所在區域隔墻的要求。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髓室與其他部位隔開的防火門應為甲級防火門。
6. 生物安全實驗室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和合適的滅火器材。
7. 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防護區不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機械排煙系統,但應根據需要采取其他滅火措施。
8. 獨立于其他建筑的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送風、排風系統可不設置防火閥。
9. 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防火設計應以保證人員能盡快安全疏散、防止病原微生物擴散為原則,火災必須能從實驗室的外部進行控制,使之不會蔓延。